定日县2024年县城及周边绿化养护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浏览人数:0
日期:2024-12-03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国土绿化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巩固提升县城及周边重点区域绿化成效,全面改善县城及周边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县城绿化建设和养护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开展县城及周边重点区域市政绿化养护工作,提升县城绿化品质和品味,为建设美丽定日作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城市规划建设,开展绿化美化巩固提升工作,实现生态建设与规划建设互融互推。

(二)坚持因地制宜、宜绿皆绿。加强绿化适宜性评估,科学配置绿化模式,科学合理选择品种,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区施策推进国土绿化。

(三)坚持系统观念、量质并重。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理念,推动存量增量并重,数量质量统一,合理科学开展绿化,精准提升绿化质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生活环境。

三、目标任务

扎实开展2024年县城及周边重点区域美化绿化巩固提升工作,为建设美丽定日贡献林草智慧力量。2024年县城及周边重点区域美化绿化巩固提升工作面积约650亩,投入资金约250万元,其中苗木种子及绿化养护设备采购资金151.05万元,工程劳务费用98.95万元。

(一)苗木种子需求。坚持见缝插绿、无缝绿化原则,做到树、花、草相结合。

1.落叶树补植补造任务片区:经实地测量补植补栽面积约650亩,主要实施区域为2021年以来县城造林的各绿化作业区域(含各单位及住宅小区庭院绿化区域),绿化范围为县城及周边重点区域,种植树种主要为杨柳树、榆树、红(紫)叶李,

播种花种主要为向日葵、蜀葵、格桑花,补植补栽树苗需求量共计8945株,花种子需求量1000斤。

2.常绿树补植补栽片区:县政府院子、上海路和大礼堂绿化区域、县转盘路绿化区域、县级小区以及2021年以来县城各绿化作业常绿树种植区域,补栽树种为云山、油松、樟子松等常绿树种,补栽树苗需求量共计2580株(云山1380株、松树1200株),所树苗款共计需要77.05万元。

(二)养护设备需求。坚持以水定林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县县城绿化养护工作实际,现有的两辆洒水车远远满足不了需求,需至少增加两辆洒水车,解决灌溉难的问题,购置两辆洒水车预算约74.00万元。

(三)劳务投入需求。补植补栽工作需投入大量劳务,同时按照“三分绿化七分管理”原则,进一步提高绿化工作质量,巩固绿化成果,对2021年以来已实施的县城绿化各作业区持续开展养护工作,劳务工作主要为挖坑、客土、整平、栽植、灌溉浇水、维护、修枝修剪、除草、抚育、林木病虫害防治,同时冬季开展树木保暖等措施,经全面预算,绿化养护劳务投入经费约98.95万元。

(四)经费概算及资金来源。资金需求概算250.00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本级自筹。

(五)工程实施方式及计划。

1.定日县绿艺农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实施2024年县城

及周边重点区域市政绿化养护劳务工作,严格按照新型市政绿化建设模式实施,健全完善县城及周边市政绿化管理机制,敢于探索打破传统模式,通过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动市政绿化工作推向市场化运营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成果。

2.苗木种子及养护设备等相关采购由林草局按照政府统一采购管理办法进行组织采购,所采购设备资产归属于林草局,使用权归属于绿艺农林绿化公司。

3.如劳务部分经费不足,由县林草局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请示县政府予以解决,同时向绿艺农林绿化公司按时足额支付工程劳务费用。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各阶段、各环节工作顺利实施,县城及周边市政绿化工作制定方案、组织发动、建设实施和检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城绿化建设成果实地评估,根据县城中长期建设规划要求,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确定2024年造林绿化区域,制定出台2024年县城及周边市政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发动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2024年2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同时,扎实做好造林绿化各项筹备及前期设备采购工作,确保绿化养护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设实施阶段(2024年4月—2023年6月)。各相

关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技术规程,确保质量标准,全力以赴,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县城绿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照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绿化施工;要保护绿化成果,提高存活率,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实现“栽一棵活一棵、植一片成一片”的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8月—2024年10月)。由县林草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2024年县城绿化工作进行巩固成果检查验收,验收标准统一为市政绿化养护率达到90%以上,年度计划完成达到1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