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日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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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6-18

定日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定日县地形复杂,地质环境条件十分脆弱,受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多发,特别是受“4.25”地震和“3.20”地震影响次生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环境条例》、《西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和近年来地质灾害的危害与防治工作需要,特编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4.25”地震和“3.20地震”后地质灾害野外排查,定日县境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泥石流、崩塌、不稳定斜坡及滑坡四种类型。已查明的各类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共274处,主要以泥石流为主,其中泥石流有181处,占总数的66.05%;崩塌55处,占总数的20.07%;滑坡4处,占总数的1.46%;不稳定斜坡30处,占总数的10.94%;冰湖3个,占1.09%;河岸崩塌1处,占0.36%。

按其规模划分,小型规模的有120处,占43.79%,中型规模的有141处,占51.45%,大型规模的有10处,占3.64%,特大型3处,占1.09%。

定日县地质灾害威胁区内居民房屋、农田、寺庙、交通草场、学校及输电线路等,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较大威胁。从时间分布看,地质灾害发生的季节性较强,主要集中在冰雪融化期和雨季。根据近年来对地区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的分析,今年灾害发生时段主要为汛期的6月至9月。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及防治要点

地质灾害的发育与分布类型受区内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层构造、人类活动和大气降水控制和影响。根据野外排查复核地质灾害(隐患)点274处。各乡(镇)均有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发育,其中绒辖乡有50处,占总数的18.24%;协格尔镇有48处,占总数的17.51%;扎西宗乡有47处,占总数的17.15%;曲洛乡有23处,占总数的8.39%;曲当乡有20处,占总数的7.29%;岗嘎镇有19处,占总数的6.93%;盆吉乡有14处,占总数的5.10%;加措乡12处,占总数的4.37%;扎果乡有10处,占总数的3.64%;克玛乡有8处,占总数的2.91%;措果乡有8处,占总数的2.91%;尼辖乡有10处,占总数的3.64%;长所乡有5处,占总数的1.82%。可以看出绒辖乡地质灾害发育个数最多,其次为协格尔镇乡,再次为扎西宗乡,最少为长所乡和克玛乡、措果乡由此得出地质灾害的发育与分布在定日县行政区划上具有不均匀性的特点。

(一)防治要求

为实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区划目标,促进社会稳定与发展,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区划,综合治理”的方针,从保护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入手,从国民经济建设的各项区划着手,大力宣传并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要采取多种措施和技术手段搞好环境保护工作,防止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进一步恶化,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将地质灾害的损失和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逐步改善自然生态和地质环境条件。

(二)防治原则

根据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专业性、阶段性、社会性、综合性等特点,在防治上必须遵循以下五大原则:

1、以预防为主,搬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了防患于未然,达到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和危害的目的,工程建设区划应尽可能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地段,无法避开时必须采取工程防治措施。对威胁到乡村民居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经济对比,能治理则治理,不能治理的要动员居民搬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对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区进行典例研究,在典型灾害的发育规律的指导下,各防治区按地质灾害不同灾种、不同成因进行相应的调整,有针对性的整治,突出重点地段地质灾害防治,做到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症下药,保证所投入的人财、物力发挥最大的防灾效益。

3、统筹区划,重点突出,量力而行,分段实施的原则。我县境内的地质灾害对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并已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虽与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特定地质环境背景有密切关系,但也与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足,防患不力也有很大的关系,尤其是与全县没有系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有紧密的关系。因此,从区域观点出发,需制定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出重点区域,根据财力,按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及经济发展前景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治理,逐步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地质灾害的继续发展和恶化趋势。

4、各级地方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辖区负责的原则。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乡(镇)政府组织领导,要切实做到指导全县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根据当地的人、财、物力进行合理统筹安排,使防治工作落实到位。对那些威胁、危害城镇、重大工程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点要优先安排进行重点防治。对危害农业、草场的地质灾害也要积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防治。

5、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要大力宣传动员当地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才能收到较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三)防治目标

认真贯彻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以人为本”确定保护目标,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掌握县域内地质灾害分布状况与危害程度。对乡(镇)实施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落实乡(镇)、村专(兼)职监测人员,建立一套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并初步形成全县专业监测骨干网络,从而形成较完善的定日县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防治工作网络体系。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法律法规体系和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认真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为了确保避险搬迁、综合治理工程、群测群防等防治区划方案能切实得以贯彻执行,保证治理成果发挥治理效益,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措施、建立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具体实施办法,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使防治工程能够长久发挥效益,起到防灾减灾的作用。

(四)地质灾害防治对策和措施

1、加强法治建设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自然资源部、西藏自治区有关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国土法》等的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强化地质环境的监督管理。为防患于未然。达到免受地质灾害威胁和危害的目的,工程建设区划应尽可能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无法避开时必须采取工程防范措施。

成立定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财政局、民政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交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由2-4名通晓该项业务的专职人员组成,各乡(镇)也应该建立相应的责任小组,配合县领导小组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事务工作。

2、加强科普教育宣传工作。由定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向地区或自治区聘请地质灾害专家进行讲课,搞科普下乡活动;或者组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参加地区各种地质灾害相关知识的培训班学习;制作或购买有关地质灾害的书籍、画册及宣传卡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学习、发放,通过以上各种途径,使我县相关部门领导人、专门技术人员和普通群众对地质灾害的理性和感性认识水平均得以提高,有利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点多面广,工程量多,资金投入很大。为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的实现,除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的投入外,县政府要不断加大对影响当地城乡居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明确责任,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实行中央、地方政府与受到灾害威胁的单位组织共同出资治理的方式;对各企业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其防治经费应当由企业负担,要实行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到位和专款专用,严格制止地质灾害资金的侵占和挪用行为。

4、坚持群专结合及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有一定的分散性、灵活性及时限性,在进行科普宣传的基础上应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勘查专业队伍,对危害较大的少数地质灾害点进行站网式监测,而大部分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工作则需要广大群众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后承担,在最有利时机采取较简单的工程后能够大大降低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潜在威胁,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群专结合”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有效进行的保证之一。地质灾害防治应根据灾害点的实际个数采取综合性措施,包括预防性、控制性工程和生物治理措施等,以提高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能力。

三、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机构造成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2021年度定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定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汛期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具体人员组成情况为:

指 挥 长:王    珅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坚    参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蒋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次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顿    拉    县发改委主任

格桑曲培    县财政局局长

郑 天 强    县教育局局长

          加    措    县农业农村局长

央    金    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唐    武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旺    庆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程    藤    县住建局局长

          旺    拉    县公安局政委

格桑卓玛    县民政局局长

顿    珠    县交运局副局长

扎    西    县水利局局长

巴    顿    县气象局局长

          德吉措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13个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定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自然资源局及各成员单位抽调,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处置方案和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乡(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调配抢救救灾所需物资;根据灾害情况,依照有关法规和程序协调驻藏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向县政府报告灾情;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各乡(镇)参照定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部。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收集、汇报、分析、报告全县地质灾害险情和应急处理、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落实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协调乡(镇)、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研究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防治与灾害的新闻发布;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协调组织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预报、预防、应急演练、应急处理、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总结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负责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其他日常事务。

 

定日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班联系号码:0892-826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