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各级政府要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此次调标所涉及的相关费用财政不再单独安排,各单位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住宿费支出规模。
二、主要内容
严格贯彻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行﹝2020﹞10号)文件精神上,为推行勤俭节约意识,切实解决单位公用经费紧张问题,我县非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村居住宿费标准上限定为270(元),不分淡旺季。
本办法自2021年07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定日县干部职工正常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定政办发[2017]34号)文件中的差旅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标准。
查看对应的政策文件:定日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 审计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