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日县召开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推进会

来源:定日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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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17

7月15日,定日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副组长鄢树文主持召开定日县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编第七至第九分编)》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通报了定日县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及13个乡(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是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四件大事”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定日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定日县地处青藏高原腹地,生态环境脆弱敏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组成部分,保护好雪山冰川、草原湿地、河流湖泊,不仅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责任、政治问题。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推动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扣创建指标体系和创建目标,统筹推进、精准发力。一要持续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学习贯彻。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广大群众广泛学习,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能力。二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草原生态补奖、退牧还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加强巡护监管,打击非法采砂、占地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严守生态安全边界。三要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要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垃圾收集转运、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四要积极培育生态文明新风尚。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宣传栏等平台,讲好定日生态故事,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各族群众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